通知布告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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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CNBM 颁布功夫:2017-05-05凭据审计署工作铺排及《审计署关于审计原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志江同道任职期间经济责任推广情况的通知》(审经责通〔2017〕35号),审计署派出审计组(审计组由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审计人员组成),自2017年5月起对原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志江同道任职期间经济责任推广情况进行审计。为方便有关单元监督审计组执行审计廉政纪律及联系工作,现将审计纪律、举报电话和审计组联系电话等公示如下,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如有与审计有关的事项需向审计组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署举报电话:(010)50992854
审计署昆明特派办举报电话:(0871)63139148
审计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嵩舜(13608805068)
张 显(13888824243)
审计组联系邮箱:happyxss@163.com
2017 年5月5日
审计“八禁绝”工作纪律
一、禁绝由被审计单元和幼我报销或补助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用度。
二、禁绝接受被审计单元和幼我赠送的礼物礼金,或未经核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答。
三、禁绝参与被审计单元和幼我铺排的宴请、娱乐、游览等活动。
四、禁绝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度奥秘、贸易奥秘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禁绝利用审计权柄过问被审计单元依法治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禁绝向被审计单元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禁绝接受被审计单元和幼我的请托过问审计工作。
八、禁绝向被审计单元和幼我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沉作出处置;对负有辅导责任的,予以查究。
